第二十三章 一鸽胜九鸡
好书推荐:
阿拉德的不正经救世主
清冷美人今天拒婚豪门太子爷了吗
星际最强大脑
妈咪,爹地超级有钱唐知夏席九宸
无限未来之科技帝国
我是超级BOSS
领主之杀伐天下
Dio不懒惰的奇妙冒险
美利坚念诗之王
开局激活背景系统
此时,天空之中,两只一黑一白的小点正在空中不断的盘旋,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三人屏主呼吸,看样子很是紧张,似乎都在等待着什么?
忽然,只见一只大灰兔出现在荒原的一处洞口,那兔子十分精明,首先将脑袋露出洞口,看四下无人后,才敢偷偷的溜出了洞口,但也只敢在自己的洞口附近徘徊,过了好大一会,那兔子才敢慢慢的远离自己的巢穴,朝着远处觅食。
待兔子离洞口很远之后,黑鹰不再盘旋,而是急速的朝着兔子俯冲而去,
但那只兔子似乎久经战阵,一点不慌,总是能在黑鹰的爪子碰到它之前向前一跃,或者突然变换方向,
几次变速、转向之后,深草丛已经就在眼前,似乎一场杀戮就要结束,
兔子的速度加快,眼看就要消失在深草丛之中,成功逃脱追杀时。
忽然,一只白点出现在兔子面前,兔子本想后退,只见一只黑鹰从天而降抓起兔子飞上云霄……
刺激,太特么刺激了,怪不得着古代的贵族都爱打猎,这场景让赵烨让赵烨看的是颇为紧张,但也甚是佩服,
左右夹击、引君入瓮、引蛇出洞,两只鹰将兵法给运用的是出神入化啊!
只见赵烨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后,将食指和大拇指扣成椭圆形,放入口中,一声悠远的哨音响起,
那只黑鹰听到哨音,急速的朝着赵烨俯冲而来,把兔子扔在赵烨的身旁后,落在了赵烨的肩膀上,
而天空中还有一只白色的鹰鸣叫一声,似在回应赵烨的哨音。
赵烨点了点头道:“不错,不错,有点手段,晚上加个鸡腿。”
红叶听到赵烨夸自己,嘿嘿一笑,从腰间的一个口袋里面拿出一根瘦肉条扔给黑鹰,
但赵烨发现那瘦肉条,外面居然裹着麻线,就好奇的问道:“这是何故?本少爷的鹰连个肉都吃不起吗?”
红叶说道:“红叶哪敢饿了少爷的鹰?这是为了掌握膘情,今天出来之前,已经喂过了。”
“膘情?”赵烨反问道。
红叶点了点头道:“是的,黑鹰猎食有功,不喂又不行,可吃的太多就容易长胖,那样就飞不高了,这裹着瘦肉片的麻线团,它无法消化,就会把线团给吐出来。
严格控制进食,慢慢的,海东青的肌肉就会强劲起来,那样就能轻装上阵,直上九霄,就连最强劲的弩弓也射不下来了。”
赵烨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有道理,管住嘴,迈开腿,这跟后世的减肥应该一个道理,
红叶这厮,虽然嘚瑟,可手里面还真有些硬活啊!
“对了,红叶,鸽子的事有着落吗?”赵烨边抚摸黑鹰边问道。
红叶摇了摇头道:“没有,这代州城一带都是一些瓦雀什么的,鸽子是一只也没看见,在我家乡那挺多的,怎么这里一只也没看见过啊?”
一听红叶的话,赵烨翻了个白眼,这是代州城,十几万人的大城市,跟你家那穷山恶水的地方放能比吗?
失误了,鸟怕人,乃是天性,像瓦雀那样围绕着人类生存的动物必定不多,
虽然不知道古人从什么时候开始驯养家鸽的?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鸽子这种生物能大规模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肯定是大面积驯养之后的结果。
对了,记得前世自己在新疆某地出任务时,曾在一处雪山的悬崖峭壁间看到过成群的野生鸽子,
那味道……
赵烨想起来现在还有点咽口水,
赵烨不好意思的看了一眼红叶后说道:“既然我代州没有,你可以去凉州往西的某一雪山处,那里定有一些颈和上胸缀金属铜绿色的岩鸽,这些岩鸽能生活在雪山的悬崖峭壁处,体力定是很好,正是我们的不二之选,你可以去那看看。”
“凉州往西?还有多远?某一处雪山?有名字吗?”红叶的问题有点多。
赵烨双眼看向西边,仿佛很自然的说道:“应该不远吧!具体什么名字我也不是很清楚,但你就朝着最高的雪山走去,我相信定能有所获得。”
见红叶似在沉思,赵烨眼色一转,继续忽悠道:“事成之后,本少爷保证给你娶一房贤妻,让你红家的血脉能够延续下去。”
红叶一愣,猛地狂喜道:“真的假的?”
“本少爷什么时候骗过人?”赵烨双眼深邃,慢慢的飘向远方。
赵烨的话音刚落地,红叶突然正了正衣服,恭敬的跪在赵烨面前道:“少爷,我不姓红,我是扶余人的奴隶,无名无姓,红叶也是我出生那天,我父亲看到了树上落下的一片红叶给我起的名字,红叶虽然在这生活了没几天,可也知道二少爷把我当人看,所以,红叶有一个请求,恳请二少爷能够赐姓。”
看着如此庄重的红叶,赵烨反而有点不知所措了,
赐姓?
这是什么套路?
但是还是很认真的想了想道:“爱新觉罗怎么样?爱新觉罗红叶,这名字霸气啊!”
赵烨似乎觉得自己起的这个姓氏很好,还轻轻的又念了一遍。
红叶头都没抬,依旧跪地不起,似乎对这个姓氏不感兴趣,
表达的意思也很明显,不怎么样!
“这么霸气的姓氏,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赵烨似乎对这个姓氏很满意,又问了红叶一遍。
红叶这次很干脆很坚决的摇了摇头。
赵福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见红叶不为所动后,就走到赵烨跟前,趴在赵烨的耳边轻轻的说道:“赵。”
听到这个字,赵烨立马反应了过来,原来在这个时代能够被主人赐姓的下人,才是无上荣耀之事,是能够光宗耀祖的。
赵烨叹了一口气道:“那好吧!只要你能够把岩鸽给我带回来,我就亲自恳请父王赐你赵姓,赵红叶,这名字确实比爱新觉罗红叶要好听。”
红叶得了赵烨的承诺,对着赵烨恭恭敬敬的叩了一首后说道:“红叶定不负公子所托,对了,二少爷,雪山峭壁之地,双鹰乃是最好的帮手,我想带上双鹰一起前去,还请二少爷允许。”
赵烨一愣,不会是想携鹰潜逃吧?
随后又赶紧摇了摇头,岂可用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就转头对着赵福很严肃的说道:“福叔,回头你从王府护卫里面选两个精明能干且有家眷的家将和红叶一起前去寻鸽,给两人讲清楚,不仅要保护红叶的安全,还要伺候红叶的起居,
因为此事若成,红叶就是我庆王府的第一大功臣,得小心的伺候着啊!”
红叶听到这席话,感动的是痛哭流涕,二少爷对我真的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要完成任务。
赵福一听还要带家眷的家将就瞬间明白了赵烨什么心思,点了点头道:“这是小事,不用禀告王爷,我自己就能做主。”
作为曾经庆王爷的护卫统领,这个权利赵福还是有的,但还是好奇的问了一句:“找鸽子干啥?”
赵烨瞟了赵福一眼后叹了一口气道:“一鸽胜九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