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墨无忧

  睁开眼眸,入眼一片昏暗,转头望向窗外,天色已是微微发亮,墨无忧快速的起床,套上一件黑色背心,穿着短裤来到屋外的院落里,用手捧起昨晚便以盛好的井水,拍击在脸上,顿时一阵清凉的触感,顺着脸部毛孔传入身体,因为早起残存的一丝睡意,顷刻间消失不见。
  洗漱好后,又进屋换上运动短衫与长裤,出门朝天空望了一眼,只见天边已经泛起白芒,随后便朝着院外奔跑而去,每天晨跑十公里,是墨无忧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
  生活在如今这个战火纷飞的时代,有一副强健有力的体魄,无疑是大多数人们的愿望,但这个愿望却很难实现,今时不同往日,战争年代活着就已经不易,人们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讨生活上面,打熬身体这种事情也只是想想而已,并且生活的艰难就已经让人们疲惫不堪,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做其他多余的事情。
  墨无忧的家庭状况也算不上富裕,母亲开了一家小超市,供养着他和弟弟上学,前些年也有些艰难,他还记得在他小时候,经常一天只能吃上两顿饭,感觉从未吃饱过,那时候他的愿望便是,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吃上一顿饱饭。
  这几年随着他们兄弟两长大,可以帮助辛苦的母亲分担一些活计,家里的日子算是渐渐的有了一些好转,墨无忧从小体质惊人,今年十七岁的他,身高足有一米八几,体型健硕,一双臂膀有碗口粗细,其上青筋毕露,一头黑色寸发,其上发丝根根倒立,如同锋利的银针,黝黑的面部上带着坚毅之色。
  “蹬,蹬,蹬”
  双脚踩在地面上,发出蹬蹬蹬的声响,在这安静的早晨传出老远,跑过一段棚户区,前面出现了许多参差不齐的低矮的楼房,它们组成了一条长长的街道。
  路灯微弱的光亮,在微微发白的天色下,不再如同夜晚那般显得明亮刺眼,街道上偶尔会有一些清洁工出现,打扫着昨日残存的生活垃圾,一些早餐铺也已开门,其内的工作人员正在不停地忙碌。
  但比起白天街道,此时的这里依旧显得有些冷清,又穿过了一段距离,墨无优来到一家名为“小林包子铺“的店前站立,店内一对中年夫妇正在忙碌,他对里面那名中年汉子叫道:“林叔,还是老样子,十个包子,两碗豆浆,五个在这里吃,另外五个打包带走,豆浆也一样,一碗现吃,一碗打包。“
  说完便来到店门口一张木桌旁做下等待,因为是夏天,外面凉快,老板便在店门口摆放了几张餐桌,那位中年汉子闻声后,大声吆喝道:“好咧,墨小兄弟,你稍等,马上就来。”
  中年汉子名叫林大丰,夫妻两靠着这家包子铺维持生计,有一个女儿名叫林晓晓,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和墨无忧是同班同学,因为早上晨跑时,无意中在这儿吃了一次早餐,发现竟是异常的好吃,那以后便每天都会来这里吃,久而久之下,和老板也算是熟络了起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同学的父亲。
  不一会儿功夫,两盘热气腾腾的包子和豆浆便被端了出来,放好后,林大丰才憨厚的笑道:“小墨,你先吃,打包的等你回来再拿。”
  “嗯,好滴,林叔,麻烦你了,你不用管我,先去忙吧。”墨无忧连忙笑着回应。
  “哈哈,好咧,“林大丰笑着转身又去忙碌去了。
  闻着鼻尖传来的香味,墨无忧先是喝了一口雪白的豆浆,甘甜可口的清香传遍口腔,紧接着便开始大亏朵颐,不一会儿功夫,五个包子便被他消灭的干干净净,喝完最后一口豆浆,起身对林大丰打了一个招呼,开始继续晨跑。
  此时的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几缕金色的霞光突破云层的束缚,洒在了大地上,街上行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两个小时后,满头大汗的墨无忧提着一袋包子跟豆浆回到了家里,此时的院子里,一名身穿粗布衣衫的妇人正在洗着衣服,妇人年约四十,皮肤有些发黑,正在搓洗衣服的手上满是茧子,想是常年的劳苦所致,她正是墨无忧的娘亲墨三娘。
  见到墨无忧进门,她抬头问道:“又出去晨跑了?”
  “嗯,”墨无忧轻嗯了一声,提着早餐径直来到屋内,把早餐放到桌上,脱掉运动衫与长裤,只余下黑色背心,再换上短裤与拖鞋。
  来到院内的水井旁,提了两大桶井水朝浴室的方向走去,说是浴室,其实也就是几张破木板钉在一起的一间简陋的屋子。
  墨母在后面看到,忍不住叮嘱道:“早晨的井水凉,注意身体,别感冒了。”
  “嗯,知道了,妈,你就放心吧,你儿子的身体是铁打的,不会感冒的。”墨无忧头也不回的大声回了一句。
  “这孩子,尽说胡话,那有什么铁打的身子,”墨母没好气的摇了摇头,低头继续洗着盆里的衣服。
  小屋内,墨无忧脱掉身上的衣物,先提起一桶井水从头上浇下,顿时只感觉一阵冰凉顺着全身毛孔侵入,因为激烈运动所产生的燥热感,顷刻间消失不见。
  拿起旁边架子上的肥皂朝身上涂抹,不一会儿功夫,身体之上就全是白色的泡沫,拿起一根毛巾开始搓洗身体,当手触碰到后背之时,一阵冰冷坚硬的触感传来,顿时神情出现恍惚。
  过了半晌,他才回过神来,继续清洗身体,用水把身体上的泡沫冲洗干净,扭头朝镜子内看了一眼,只见在他的后背上是一片黑褐色,根本不似常人的肤色,如若仔细去看,豁然发现,那黑褐色的东西仿若动物身上的鳞片一般,密密麻麻的生长在墨无忧的后背之上。
  可是人身上怎么会长着鳞片呢?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那个一直藏在墨无忧心中的秘密,以及当前人类社会所处的情况。
  大约在三十几年前,也就是地球历公元2033年的时候,地球上突然现异族文明,他们开始入侵地球,从此两个文明便展开了旷世持久的战争。
  那些异族文明不会运用科技的力量,如同古代的蛮人一般,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起先时,人类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但结果却是悲剧的。
  因为随着战争的展开,人类很快就发现了,那些异族生物虽然不会运用科技,但他们个体的实力却异常强大,他们如同华国古代神话中那些修炼成精的妖怪一般,能吞云吐雾,飞天遁地,移山填海。
  人类最后还是依靠核武的力量,才堪堪与他们战成了平手,但代价就是损失了大量的人口,丢失了大量的土地。
  在华国,异族生物最先出现在蜀地,因此整个蜀地便成了异族和华国交战的前线地带,二十年前,因为不敌,华国政府在蜀地内投下了核弹,后退守到中东部地区,在秦岭一带修建起了一座高达百丈的巨墙,以它为防线,抵御异族文明的入侵。
  而遭受核武打击的蜀地,从以前的天府之国变成了核污染严重的不毛之地,但当时蜀地的人们并没有来得及全部撤离,因此在后来,余下来的人们聚在一起,又在原来蜀地边上的大城,江城上建立起了一座新的城池。
  因为存在严重的核污染,最近二十年来,异族生物也鲜少再出现在蜀地,似乎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别处,这倒也给了蜀地的人们一丝喘息的机会。
  二十年过去了,华国政府并没有派人前来救援蜀地,不知道是放弃了这些人,还是根本就没有余力前来搭救,久而久之下,蜀地残存的人们便觉得自己应该是被政府遗忘了,他们便给新修的城池取了一个新的名字,“遗忘之都”。
  墨无忧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如何,因为随着异族生物的侵略破坏,以前的互联网什么的都无法再使用,人们根本无法了解到外面世界的情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周遭的人们所讲,或者在学校的书本上面看到的。
  异族生物就如同神话故事中的恶魔一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而随着两个文明的碰撞,一种新的人类出现了。
  他们便是异族生物与人类结合后所产生的新型人类,这种新型人类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一些天赋之力,因为他们会从异族生物身上传承到一些血脉天赋,他们还有一个名字“变异人”。
  而墨无忧便是一名变异人类,同时有着人类与异族的血脉,因为是变异人的缘故,他从小体质就比别人强大,力气也大的惊人,食量也比常人要大,但他却不喜欢,因为异族生物的残暴行为,导致人类非常憎恨与厌恶他们,而连带着那些身体内有异族血脉的变异人也被憎恨。
  在人类的世界里,虽然明确的规定不允许羞辱与欺负变异人,但是效果却微乎甚微,因为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遭受白眼与冷漠,甚至是欺辱。
  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变异人,墨无忧从来不在人前露出上身,晨跑时明明穿背心更舒适凉快一些,但他却还要套上一件短袖T恤,因为他怕别人知道他是变异人。
  还记得十年前,他曾经看到一个变异小孩,因为遭受不了周遭的冷漠,跳楼自杀了,这对当时年仅七岁他小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从那以后,他便发誓不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秘密。
  而知道他是变异人的也只有墨母,就连弟弟都是不知道,但墨母从来不对自己说什么,在母亲的眼里,墨无忧能看的只有浓浓的慈爱与呵护,他也曾数次的问过墨母,自己为什么会是变异人。
  但墨母每次都告诉他,等他到了十八岁成年时,再告诉他答案,这让墨无忧期盼着能快些长大,而距离他十八岁的生日只有三个月,也正是他毕业的时候。
  ……
  穿上学生服,对着正在吃早餐的墨母道了一声:“妈,我去上学了。”
  “嗯,知道了,路上慢点,下午早点回家,今天月底了,你弟弟无愁要回来了,我晚上做点好吃的,你兄弟俩聚聚。”墨母在后面嘱咐道。
  “好,我知道了,放学我就回来,我先走了。”墨无忧骑着一辆单杠自行车朝着院外飞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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