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高大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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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斯托克顿,艾利斯是路易最早确定的球员。
路易刚来的时候,这支球队犹如一团乱麻,除了斯托克顿,看不出哪个球员有未来。
在那个失败的赛季里,路易不断地交易,打出来的老人全部送走换选秀权和在其他球队里不得志的年轻人。
艾利斯是最让人瞩目的一个。
1984-85的那支尼克斯,如今只有斯托克顿和艾利斯还在队里。
就冲着这份初心,路易也会给他机会。
艾利斯复出之后,尼克斯的轮转时间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主要是后卫线上。
路易故意打乱了轮转,增加艾利斯和威尔逊米勒霍纳塞克同场比赛的时间。
但是,效果并不好。
艾利斯复出后的八场比赛里,尼克斯输了其中的四场。
最让人不可接受的败仗是135比141输给掘金。
一支以防守著称的球队,在常规时间里被对手拿了141分。
球迷不能理解,掘金和道格·莫已经被媒体妖魔化,好像输给他们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一样。
这几场比赛里,艾利斯表现出色,场均14分4篮板2助攻,每场以40%的命中率进至少两记三分,可以说,依然有非常高的水准。
但,除了威尔逊之外,米勒和霍纳塞克的表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与此同时,由普利策奖获得者,《纽约时报》体育版专栏作家戴夫·安德森的著作《复活季》发售了。为了写这本书,安德森在1985-86赛季全程跟队,之后又耗时一年整合资料,完成了这部详细记载了尤因的新秀赛季尼克斯队内部所发生的一切的书。
这本书以“弥赛亚”为主题,封面是尤因,让人以为尤因会是主角。
但是,翻开书本,会发现真正的主角是尼克斯的主教练。
安德森生动地描述了路易的形象,尤其是他发火的那些片段,全部被写了进去。
这本登上了纽约地区畅销书榜单的头名。
连带着让尼克斯最近状况不佳的事也被压住了。
12月21日-22日,尼克斯没有比赛。
麦迪逊广场花园也被用于举办另一场比赛。
令人意外的是,要举办的是一场高中比赛。
比赛对决双方都来自纽约,一方是在纽约一年一度的城市挑战赛里强势崛起的亚伯拉罕林肯高中,另一方,则是纽约地区高中篮球的豪强之一莫洛伊大主教高中(rb)。
亚伯拉罕林肯高中受到关注的原因是,他们的一队里,有三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预备队里还有三个。
因为这几个高中生和路易的特殊关系,所以路易来到现场看球时,没人感到意外。
就连路易和他们说话,都没有人指控路易涉嫌严重违规。
“小余,大家都不认识你,这是你的机会。”路易指着不远处的摄像头。
显然有地方电视台对这场比赛进行直播。
余天粲看了眼机位,激动地说:“那我一定要好好发挥才行!”
胡卫冬也来打了个招呼。
他是路院旅美一期成熟得最快的球员,在第一年便成为了林肯高中的首发,场均16分,队内得分第二。
而且,他在第一年就得到了两所大学的r,可以说具备非常光明的前景。
“教练,你说我直接放弃大学阶段报名参加b选秀有戏吗?”胡卫冬认真地询问。
路易肯定有人在他耳边说了点什么,当即说:“没戏,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胡卫冬悻悻地回到赛场。
路易看了下林肯高中的板凳。
板凳的末位,15岁的刘雨晴正坐在那。
他是旅美一期年纪最小的球员,也是邓士模最看好的孩子,目前长到了191,而且,去年刚来到林肯高中的时候,就和胡卫冬同时被调进一队。
林肯高中是纽约高中篮球界的强校,刘雨晴来到美国的时候,是从高一,也就是九年级开始读的。九年级能进林肯高中的一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具有打b的潜质。
按照林肯高中教练的说法,刘雨晴之所以不是首发,有三个原因,他的身体还比较单薄,191在高中打小前锋都够了,但他的对抗只能打二号位。林肯高中的二三号位都是核心球员,所以挤掉他们谁都不合适。最后便是他的沟通能力了。
他在场上几乎不沟通,闷头打球。
即便如此,刘雨晴在上赛季也场均得到6分。
可以说,这三人都有光明的职业篮球前景。
至于他们的对手,同样不一般。
莫洛伊高中的王牌是全美第一后卫肯尼·安德森(r),14岁的时候就登上报纸头条的天才少年。
而且,他的声势比德保罗大学的罗德·斯特里克兰(rr)要强得多。
他被认为是贾巴尔之后,纽约地区出产的最好的球员。连续三年都入选全美最佳阵容,明年不出意外也会入选。
在此之前,纽约州已经出产了超过250个b球员,敢说他是贾巴尔之后最好的,可想而知当地人有多看好他。
不过,路易有不同看法。
首先他不认识安德森,光这个就足够他看扁对方的后续发展了。
一个大概率是90年代选秀进联盟,正常发展的话应该在90年代末20世纪初达到巅峰的球员,他却不认识,不是**是什么?
而且,纽约确实盛产天才控卫。
但你必须加个适当的形容词,他们盛产的是脑子有问题的天才后卫。
安德森这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脑子没问题的那种。
“路教练,我可以坐在你身边吗?”
一个年轻的白人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路易没架子,点头说:“请便。”
之后,对方向路易介绍了下自己。
他叫戴夫·奥多姆(),目前在弗吉尼亚担任助教,平时主要帮球队招募高中生。
哦...弗吉尼亚?
那不就是桑普森的学校吗?路易认识特里·霍兰德。
但霍兰德不喜欢他,或者说,他非常敌视路易。
“霍兰德教练还好吗?”路易问。
奥多姆笑道:“挺好的,我经常从他口中听到你的名字,但多数都带着你肯定不想深入了解的脏话。”
“可以理解。”
1980年,路易从弗吉尼亚大学偷走了桑普森。
现在看,路易当年所做的事,完完全全改变了联盟的格局。
此时的桑普森已经是历史前20级别的球员,在1984年的总决赛上确立了联盟第一中锋的位置,还在1985年总决赛上大发神威,拿下并成为了联盟第二人,此后一直统治到今天。
如果他留在弗吉尼亚大学打满四年,会如何呢?
就凭路易穿越过来的时候对桑普森的名字感到费解,就可以断定,桑普森陨落了。
因此,弗吉尼亚大学和特兰德在路易眼里,和乔治城大学以及约翰·汤普森之流没什么区别。
误人子弟的废物点心,早死早超生吧。
比赛开始之后,安德森果然在外线打出统治力。
他的持球能力,那手丝滑的运球,让路易看见了未来后卫们的影子。
-时代,终结脚踝是罕见的,远不像后-时代那样随便一个速度快,运球出色的后卫可以随便把人晃倒。
-这个规则,限制的究竟是什么呢?从大概念上说,是外线持球人的突破。它允许防守者的手和进攻方产生接触,这在无形中便为防守方带来了一个支点,你难以晃倒他。所以,只有像阿伦·艾弗森这种不讲理的大幅度变向才能频繁终结对手的脚踝。
这种终结方式太注重天赋,因此所有看过巅峰艾弗森的人,都对小球时代的第一控球手欧文抱着一定程度上的轻蔑,因为他们确信那种骚出水的操作,在-时代很难有同样的效果。
安德森、伊赛亚·托马斯以及后来的蒂姆·哈达威等人,他们的晃人,核心目标都不是终结对手的脚踝,而是“冻结脚踝”。他们通过持球晃动来把对方的重心钉在原地,就像脚踝被冻住一样难以动弹,瞬即完成进攻。
每一个冻结脚踝的瞬间,在它发生时,所引起的轰动丝毫不亚于未来的终结脚踝。
安德森今晚开局,打林肯高中的后卫一打一个准。
单就控球水平来说,现役的后卫里,可能只有托马斯可以和他相比。
但,没过多久,安德森的光芒,被另一个人夺走了。
只见他来回摇摆,利用胯下变向运球冻结对手的脚踝,而后杀进篮下想要上篮。
一道阴影出现,随之,他的球被狠狠地帽出界外。
余天粲的身影,变得高大,看起来不像是215,更像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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