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风流才子

  “食色,性也。包拯年纪也老大不小了,对那方面好奇很正常。”
  “而且啊!年轻就要风流不是,不然以后老了,回想年轻时,发现一点有趣的事情都没有,那不是白活一生了吗。”
  “你这是歪门邪道的思想!”包拯反驳。
  “哎呀,看来我要好好说叫教你才行。身为老朋友,我一定要摆正你那走窄的思想。我告诉你啊,跟女人在一起可是有很多乐趣……。”
  “好了。长孙昊,我还有事情跟包拯说,我们先走了。”
  蒙放害怕长孙昊教坏包拯,搞得以后包拯跟自己妹妹在一起生活不美满咋办。
  “切~,不就是害怕我带坏包拯吗。我是那种人吗!”
  愤愤不平的长孙昊,独自一人下了学院。
  在山下,一位打扮秀丽,装扮清纯可人的女子正站立一旁等候着什么。
  “公子。”
  女子一直盯着下山的路,见到长孙昊的身影后,紧忙迎了上去。
  女子叫小艾,就是原著中喜欢辽国间谍沈良的那个。
  只不过,随着长孙昊的出现,一切自然都变了。
  跟着沈良这个辽国的间谍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长孙昊悲天悯人,大宋好青年,怎么能见得这样的事情发生。
  早在几年前就将小艾带回了府内,养在家中。
  长孙昊的娘亲打算收小艾为义女,被小艾拒绝。
  她以丫鬟自居,每天服侍在长孙昊一侧,报答长孙昊的收留之情。
  “哎,懒得说你。走吧!回家。”
  知道小艾改变不了对自己的称呼,长孙昊也懒得再纠正。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来到了庐州城内。
  “先不急回去,逛逛再说。”
  庐州的街道,长孙昊不知道逛了多久,不过他就喜欢这人来人往,热闹的场景。
  所以当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时,他带着小艾也凑了过去。
  靠近一看,就见到是包拯正在审猪。
  审猪?
  这样的场景不仅围观之人没见过,就连听都没听过,不禁哄然大笑。
  包拯却不以为意,拿起一根棍子,半蹲在地,对着猪开始审问。
  “公子,你这位同窗真是…。”
  长孙昊微微一笑,“你想说他脑袋有问题?可不要小看了他,在破案推理这方面,他可是大宋第一人!”
  似是在验证长孙昊的话,短短一盏茶的功夫,包拯就成功破了案。
  通过猪主人手里铜钱放在水里漂油,以此证明就是对的拿了卖饼老汉的铜钱。
  因为老汉卖饼,手上沾有油渍,铜钱上也沾有。
  “好厉害!以后肯定能当大官!”
  “对。有这样的官,我们百姓才有福气啊。”
  被众人夸奖,包拯含蓄一笑,走到近前,道谢刚才长孙昊第一个拿出一枚铜钱响应他的举措。
  不然没人配合,他恐怕还破不了这个案子。
  “身为兄弟,帮你不是很正常的吗。刚才小策策还想来帮你的,只不过见到我在这里,害羞的走了。”
  害羞?
  恐怕是怕见面被气出病吧!
  包拯可是深知长孙昊怼起人来,那可是气死人不偿命。
  “包公子,有命案发生,你母亲叫你过去看看。”一名衙役东张西望,一眼就瞅到了长得格外引人注意的包拯。
  “好。长孙兄,我先离开了。”
  “去吧!”
  两人匆匆离去,没有热闹可看,长孙昊跟小艾继续闲逛。
  他知道跟着包拯自然也是有热闹看的,可是死人的热闹还是算了。
  两人没走多远,就看到一群人向着远处某个位置汇聚。
  “又有热闹看?”这样想着,两人靠近。
  “沈捕头好厉害,居然把这头大虫给打死了!”
  “是啊!没了这头大虫的危害,我们以后外出也不用担心了。”
  “沈大哥,厉害啊!”
  沈良听到身后的声音,回过头来,就见到长孙昊带着贴身丫鬟小艾站在身后。
  “是长孙昊啊!这是休沐回来了?”
  “长孙公子好。”
  “长孙公子你好。”
  “是长孙公子!能跟我签个名吗?”
  “我也要,我也要。”
  长孙昊一出场,原本围观着老虎尸体的群众纷纷调转了矛头。
  一些女子更是冲上来动手动脚,小艾护在长孙昊身前被人潮挤的左右摇摆。
  长孙昊的才名可是传遍大宋,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广为人传。
  这也是长孙昊敢在扇子上写下如此狂语,而无人找他的原因。
  “大家伙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我刚刚下学回来,需要休息,所以抱歉了。”
  “啊,长孙公子道歉的样子好帅!”
  “我听长孙公子的。”
  “一切都依长孙公子。”
  摆脱粉丝的追捧,长孙昊才有空回答沈良的话,“嗯。沈大哥厉害啊!居然打死了一头老虎。”
  沈良连连摆手,“没什么,这也是跟兄弟们一起动的手。”
  长孙昊左右观察了一下死去的老虎,发现虎皮保存的几乎完好,动了心思。
  “沈大哥,这老虎我要了,你看要多少银钱?”
  “既然你要,那就送给你了。”
  “这怎么行。这是沈大哥跟兄弟们一起冒险斩杀的,我怎么能白拿。”
  双眼一番推辞,最终长孙昊给了几十两白银请沈良等人喝酒。
  而长孙昊则是带着老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一处占地面积不小的府邸。
  长孙昊来到这个世界多年,自然不是什么都没有做。
  一些简单方便的东西,比如牙刷、肥皂,还有最重要的,软软的厕纸。
  菊花是一定要保护好的!
  除此之外,还有提纯的酒。
  凭借着这些,长孙家的财富和影响力也是十分大。
  长孙昊在乔峰没有进入之前,也练了武功,毕竟这个世界是有内功的,他怎么会不渴望。
  只是这个世界的武学只保留在极少数人手里,哪怕是他也只是学了一些皮毛功夫。
  所以,在获得乔峰的修为后,他才外出游历,而不是之前。
  而买老虎回来,一是打算用虎皮做一件衣服,二是配合一些药材用虎骨、虎鞭熬汤、泡酒。
  这些可是好东西,虽然他自认自己腿好脚好肾也好,身为男人该补的,还是不能少的。
  自古医武不分家,他对医药方面虽然不算大师,可也是精通,尤其是融合了乔峰的记忆,对医药方面更有进步。
  在家中厨师亲自操刀剥下虎皮后,长孙昊亲自动手,配合药材,煮了一大份虎骨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