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往死里打

  大夏国北端,某座山上,有座寺庙。
  寺中,有位披袈裟的白须老和尚,面前跪着的是刚从鱼池口回到寺庙的小和尚。
  “你这痴儿,这般大的机缘摆在面前你不赶紧抓住,好跑回来问你这半吊子师父的意见?若是成了那圣僧的坐下大弟子,为师才是真的脸上有光呢,出去还能与你早先下山的几个师叔说道说道,若是往后有机会成了圣僧,那为师的面子可就大了去了,也亏得圣僧没有直接恼火走人,不然为师非得拿棒槌敲开你这不开窍的脑袋。”
  白胡子老和尚一巴掌拍在崇惠光秃秃的脑门上,恨铁不成钢的絮叨。
  老和尚是这座寺庙的方丈,法号至真。
  寺庙叫普贤寺,来头不算小,许久之前是东洲佛门第一大寺,只是后来,南方青竺寺出了个天赋非凡的年轻人,便是如今的圣僧,导致东洲佛家重心南移,普贤寺才失去了这第一的头衔。
  加上这些年普贤寺的年轻人大都天资平平,百年来也就出了崇惠这一个修道种子。
  这也是当时崇惠没有直接答应做那位圣僧的首徒的重要原因。
  崇惠性格极好,脑子也不算特别灵光,有些木讷,别人说话很少反驳,尤其是在师父面前。
  面对师父的责问,崇惠只是低着头跪在蒲团上,一言不发。
  普贤寺的老方丈叹了口气,又有些心疼这个小徒弟,伸手摸了摸崇惠的脑袋,说道:“你小子,为师知道你孝心重,可寺里的光景你也看到了,你在咱寺里就是一块璞玉丢在破烂堆里,白白浪费了你一身中修行资质,你不用太过在意师父的,师父最大的心愿无非是寺里能恢复一点当初的光景,既然现在有这个机会,一定要抓住的,你就安心跟着圣僧去修行吧,大不了以后修行有成了再回到普贤寺就是了,为师也心安些。”
  崇惠嗯了一声,重重磕头,仍是不说话。
  一个木讷的弟子,遇上一个啰嗦的师父,反而是某种平衡。
  至真老方丈看向窗外,微微眯起眼睛。
  以前总想着当师父的才疏学浅,教不好这个弟子,以后就不会有这种担忧了。
  ——
  桃林镇。
  之所以叫桃林镇,是因为在镇子外面不远处就有片桃林。
  初春时节,桃林中的桃树已经抽丝,有嫩嫩的小绿叶,很小很小的花骨朵。
  在桃林中,有座道观。
  一老两小三个道人。
  老道人年过七旬,眼袋耷拉下来,头发花白,大部分时间都枯坐在居中的房间里,打坐。
  两个小道人,一个稍稍年长,二十岁的模样,却极稳住,时常拿着扫把,不声不响的打扫道观。
  一个破旧的道观,倒是给这个道人打扫的一尘不染。
  年纪小一点的约莫十三四的样子,与他那位师兄比起来,就很顽皮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道观中,经常偷偷跑到小镇上玩耍。
  青年道人是五岁的时候,父母双亡,老道人可怜,就带回山上。
  小道人则是在襁褓中的时候,在道观门口捡到的,也就收养了,算是为道人积攒了两份不小的功德。
  老道人的两个徒弟性格迥异,年长的沉默寡言,勤快。年幼的生性开朗,顽皮。
  对他这个做师父的,却都极为孝顺。
  “阿玄啊,太二呢?”
  正屋中传出老道人嘶哑的声音,扫地的年轻道人停下扫帚。
  “下山去了,师父,多半是去小镇了。”叫阿玄的年轻道人昂起头,尽量看向屋子里。
  “这小子,一刻也不知道消停,为师这一把老骨头了,随时都要入土的,也不知道多陪陪师父。”老道人埋怨道。
  “师父说的啥话,您老人家人那么好,能长命百岁哩。”阿玄笑嘻嘻的说道。
  “难得见你说玩笑话。”老道人似乎心情不错。
  阿玄手放在脑后,也不说话,呵呵直笑。
  “太二这段时间下山的次数多了,不会是有什么事吧?”屋子里的老道人神色担忧。
  “好像说是镇子里来了个说书的,讲的很精彩,师弟经常去听的。”阿玄挠着头说道。
  “没事就好。”
  屋子里老道人松了口气,说道:“你这当师兄的,也多照顾点那个小师弟,咱这小道观也就咱师徒三人,为师老了,你是个年龄大的,担子肯定要先落在你肩上的。”
  阿玄面色凝重,怎么听着像是在交代后事,师父很少这样说话的。
  虽然疑惑,却还是说了句:“知道了。”
  ——
  小镇上。
  小广场上围满人。
  “只听那魔剑仙哀嚎一声‘待我再次归来之时,定要尔等陪葬’,随着那仙人的剑钉入脑中,自此,威震一世的魔剑仙就此陨落,而那位白衣仙人,也被阵法搅碎,与魔剑仙同归于尽,天下重归安宁,白衣仙人之名名动天下,全书终。”
  史煜口干舌燥,喝了口酒。
  听到‘全书终’三字,原本落针可闻的小广场,霎时间人声鼎沸起来,有人为那白衣仙人感到不值。
  有人仍是怪罪拆散魔剑仙与狐媚之人。
  更有人觉得制定这人妖殊途规矩之人,也不是好东西。
  史煜只是笑着不说话。
  老规矩,破布往前一推,就有人陆陆续续投钱进去。
  与此同时,史煜将一盒桃酥递给同来的店小二,吩咐了声:“你自己留两块,其余分发出去。”
  店小二照做。
  落日余晖挂在山头,史煜轻叹口气,将破布一裹而起,塞进怀里的瞬间,心念一动,悄悄转移进芥子物当中。
  如今芥子物被史煜穿了线,挂在脖子上。
  夕阳与满天星最容易引发乡愁。
  每次说完书,在看到夕阳的那一刻,他总能想到九剑门,再想到很小很小的那个小村庄。
  “先生?”
  看到史煜有些出神,店小二手在他面前绕了绕。
  “走吧。”
  史煜回过神来,笑着起身,与店小二两个身高一般大小,却经历大不相同的人,离开了小广场。
  之后,店小二与史煜道别,回了‘酒不见’。
  史煜独自一人迎着夜色向小镇外走去。
  他每天都会经过一个小巷。
  小巷狭窄悠长,两侧的屋檐遮住头顶,让人压抑。
  好在小巷并不长,前后不过百米。
  进入小巷时,史煜看到巷子尽头站着一个人。
  “站住!”
  身后传来喝叫声,史煜回头看去。
  原来是上次说完书,给他丢了一锭银子的那个富家公子哥。
  “有事吗?”史煜面无表情的问道。
  他是不怕这人的,这个小镇非常普通,没有修行之人,这是他在刚来的时候就知道的。
  在他问完这句话时,那个富家公子哥身后,又有两个人跟着进了巷子。都是十五六的少年,生的极为壮硕。
  巷子尽头站着的那个人,应该也是他们一起的。
  “小子,你好胆!”
  那富家公子哥冷笑道:“知道小爷是谁吗?连小爷的面子都不买,在这桃林镇还是头一遭。”
  “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史煜面无表情的说道。
  “哈哈哈他说他不知道。”
  富家公子哥指着史煜回头对两个跟班说话,那两个跟班也面露讥笑,好像认识他家主子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告诉他我是谁!”
  富家公子一挥手,吩咐两个跟班。
  “是我们桃林镇镇长的公子,王小眼!”
  “听清楚了吗?家父王大河!”
  富家公子一脸傲娇的神色,昂着脑袋鼻孔朝着史煜。
  史煜忍俊不禁,王小眼?看得出来,俩窟窿确实不大。
  忍着笑意,史煜点点头,问道:“记住了,然后呢?”
  王小眼一下愣住了,这话怎么接?他是来找茬的,可这小子突然变得这么听话,还怎么找茬?
  “对啊,然后呢?”
  王小眼一巴掌抽在身后一人的脑门上,那人立马反应过来,正色道:“要先打一顿长长记性!”
  “这就对了。”王小眼满意的点点头,看向史煜,问道:“听清楚了吗?”
  不待史煜开口,头顶突然传来个略显稚嫩的声音。
  “呸,婆婆妈妈,王小眼你连先生都堵,你爹知道了,打断你的腿。”
  几人同时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灰色道袍,头发盘在脑后,约莫十三四的少年趴在屋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帮人。
  “他算哪门子先生?镇上那帮泥腿子眼瞎,我可不瞎,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先生,真是笑掉大牙。”王小眼指着史煜冷哼。
  随即,又沉声问道:“你是谁?多管闲事?”
  “记住了,你大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大侠太大侠!”
  小道人一跃而下,却在落地的瞬间‘哎呦’一声,摔了个狗吃屎。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起来,挡在史煜面前,神色凝重,侧过身小声说道:“先生,一会我拖住他们,你赶紧跑,我皮糙肉厚,他们打不死我的。”
  史煜愕然,很快展颜一笑,点了点头。
  “叽叽歪歪说啥呢?”
  人如其名的富家公子王小眼听不下去了,对身后的两个壮硕跟班吩咐道,“给我上,往死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