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斗诗仙,耍诗圣! 一

  “什么意思?”
  堪堪就要走出门口,但在听到胡孙一声讥讽后,脸色微红的李白,又饮了一口酒,眼神迅速凌厉,而又迅速恢复醉态。
  “没别的意思,就是对传说中的诗仙有些失望!
  你口口声声说我欺骗你,那我问你,我等身为猴族,若不伪装做人形,不沾胡须,不穿人袍,如何下的山去?入了集市,又要如何与人相处?
  你只道我猴族善使谎言,那我问你,若你在我这个境况,为了去山下寻找文武教习,为恐形容吓着他们,你又是不是会乔装自己?”
  胡孙言辞激烈,直接伸出手指来指着这二人。
  此事之上,他从来就未觉得自己做错过。下山卖海鲜,乔装做人形,皆是不得已而为之。
  若非怕惊扰了人群,若非怕给族群带来威胁,鬼才愿意大热天披着一身袍子满大街跑!
  李白?杜甫?
  你们两个唐玄宗时期的家伙,我以为,你俩只是生错了时代,因我的出现而导致时空错乱,李白岁数反而比杜甫变得小,现在一看,两个都是些不怎么样的货色!
  “这……”
  杜甫何时能料到眼前这猴子如此巧舌如簧,当下被捏住了七寸,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如他所言,身为妖类,的确没有办法做到万事随心。
  若将自己换做是他,又是否能够做到如他这般呢?
  他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再看李白,显然也是被这番振聋发聩的言辞惊讶到了,手中抬起的酒壶高举不下,就像被使了定身法,迟迟落不到嘴边。
  “若我是猴妖,我又该如何自处?”
  哼!
  看他这副样子,胡孙气不打一处来!
  他吗的,你们这些封建时代的科举士子哪来的这么多尊卑思想,人就一定比动物更珍贵么?万物平等,你们都当放屁呢?
  说的二人静默不语,他摇了摇肩膀,再次冷笑开口。
  “禽兽乎?人乎?
  纵是兽形,我辈又何时害过人?
  我辈渴求知识,渴望强大,渴望打败同族,渴望统一家园,这也是错?
  若照这般说来,那人类何尝做的不是这样的勾当?上至三皇五帝,下至隋唐二皇,那个不是求贤若渴,哪个不是渴望变强,而后建立不朽功业,打下这如画江山?
  叫你们等候多时,是我胡孙之错,但,你若是固执已见,张口闭口对我畜生相称,那你二人,才是忒的辱没了读书人的声名!”
  “放肆!你区区一介野怪猴精,也敢来谈论我读书人?”
  杜甫像是被触怒了逆鳞,转过身来,也不顾自己大文豪的身份,怒瞪着胡孙。
  “读书人?我评价的并非是全部的读书人,而是站在我面前,你们这两个读书人!
  你不服,应该的,我是妖精嘛,你们怎么会对一个妖精服软?
  可今天,我这个妖精还就跟你们杠上了,你们不是说妖精只是禽兽么,那我倒要问问,同我们这些禽兽相比,你们俩又是什么货色!”
  “大王说得好!”
  跟着这个神奇的猴子,黑猴部落的猴子经历的热血场面不算少了。
  可奇怪就奇怪在,只要有胡孙在,不管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挑战,是什么羞辱,在他三言两语之下,都总会力挽狂澜,将局面统统变成对自己这边有利的!
  是啊,人跟猴子又何尝没有相似的地方呢。
  凭什么,有那么些人,总是骨子里就有看不起世间万物生灵,唯我独尊的想法呢!
  骂得好!
  骂得好啊!
  猴子们心脏匡匡跳,眼睫毛有些湿润。
  “什么货色?你们竟然敢羞辱我堂堂的诗圣和诗仙?”
  杜甫气的胡子的都起来了,轻轻咳嗽了两声,脸上浮上一团怒红。
  “与你等禽兽相比,我二人自然是要高出你们不少,至少我们懂礼仪,明羞耻,不似你们一样,难以教化!”
  “输了……杜兄输了。”
  李白对此不置可否,只是惺忪的醉眼,无奈地紧闭了起来。
  “哦?这可是你说的,谁也没逼你。找你这样说,你堂堂的诗仙和诗圣,比我们禽兽更胜一筹,那就是,比禽兽还禽兽了?”
  说罢,胡孙仰天大笑,一个转身,兀自朝自己王位之上走回。
  “哈哈哈哈哈……”
  猴群更是笑得不像话!
  此时,杜甫方才知道了这面前的猢狲,究竟是有多难缠!
  敢情,这家伙在这里设套等自己钻呢。
  不管自己回答是什么,都会被他羞辱,不如他是禽兽不如,比他强是比禽兽还禽兽,这题,完全无解!
  脸色阴晴一阵,他心中越发气恼。
  却就在他恼丧愤怒,却又找不到发泄地方之时,一向都呈现酒醉朦胧的李白,此时却换了另一副清醒状态。
  只见他一把将手中酒壶砸在洞壁上,旋即一甩身上衣角,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李某历练世间多年,原以为阅遍了百态,看够了沧桑。未想到,今日来到阁下的洞府之内,丧失了数十年的道行!
  好一句比禽兽还禽兽!
  小猴王,你很有趣!”
  有趣,我特么有趣的地方多了去了,要你来夸?
  胡孙心里对他们的厌恶劲儿还没过去,对此,不发一词。
  李白似乎也猜到了胡孙会有如此举动,丝毫不显得尴尬和无措。
  只见他右袍一震,一柄冷光宝剑斜飞而出,身子旋转化作一个陀螺,刹那,就舞动剑龙,在自己整洁的衣袍上划下一只绣着“诗仙”字样的衣角来!
  “今日,遇上了猴王,那便是命中你我有缘,本该相识!
  似我这般狂放之人,不喜流于世俗,故,看起来疯疯癫癫,行事亦难免有失体统。
  我李某志在结识天下好友,学天下绝学,问天下学问。今日得见猴王,才知万物皆有翘楚,妖亦不可等闲视之!
  方才,猴王你言之有理,辩呈我与杜兄言辞失当,我二人认下此罪。此衣,乃是昔日好友所赠,上有我诗仙之称。既是如此,便裁下他来,送予猴王做赔罪之用!”
  一片衣角被李白暗续刚劲,竟化作一只白色流星,直勾勾的飞向胡孙。
  胡孙伸手去接,入手处但见潇洒两字,正是“诗仙”!
  果然是不世之俊杰!
  一瞬间,胡孙心里的排斥和厌恶都消失了!
  只留下一股对豪迈之人由衷的欣赏!
  “胡某亦有不当之处,教两位先生久等,实乃……”
  话还没说完,李白手中宝剑乱舞,胡孙只闻剑啸如龙,气贯长虹,耳边寒风瑟瑟,再一将那朵朵剑花和剑柄数清,那柄如冷光般清傲的宝剑,已然是被李白收回了袖中。
  速度之快,仿佛他压根就没有抽出剑来,压根就没收回剑去!
  此时,他身形如出鞘之剑,浑然不复烂醉之态,虎目炯炯,气吞山河!
  “今日之事,便就此打住,往事随意,一笔勾销。猴王谈吐不凡,胸有丘壑,乃当世英豪,李某自当结交。
  但,结交归结交,若想就此叫我兄弟二人委身帐下,却是有些不甘心.
  若猴王真有招贤纳士之雄心,那接下来,就请拿出你的所有本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