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斗诗仙,耍诗圣 二

  终于进入了正题么!
  胡孙等这一刻,等了好久,他差一点,都要以为跟这个机会擦肩而过!
  小的时候,胡孙跟那些读死书,死读书的孩子一样,只知道李白吟诗作对冠绝天下,直到他后来看了野史,看了许多课外书,这才明悟了,原来李白还是个剑法高超,喜欢打抱不平,仗义出手的侠客!
  中国的男孩子,骨子里都是有侠义精神的,都是崇拜侠客,做梦都想拯救世界,惩恶锄奸,这一点,胡孙自认也不例外。
  虽说之前由于自己失误和对方心高气傲,闹了一点不愉快的小插曲,但在胡孙心里,其实对李白的崇敬和惜才,是远远要大于负面情绪的。
  当他听到老猿猴说起这两人之时,他就几乎是下了必留之心,这也是为何对方辱骂与他,他却并没有雷霆出击的原因。
  刚刚,他本来以为这两人是再也留不住的,却未曾想,李白真如传说中那样放浪不羁,不按常理出牌,非但消弭了去意,斩下袍角,更是在此刻,向他说明了检验之事!
  如老猿猴所说,一旦能够通过他二人检验,那他这个金猴王帐下,届时无异于如虎添翼!
  如此,真真是要叫胡孙欣喜若狂!
  此时,听到李白说出此言,他几乎犹豫都没犹豫,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当下便喊出一声“好”!
  话已出口,惊得洞里的猴子面面相觑,把李白也弄得有点错愕,他这才讪讪的一笑,重新恢复了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不知道,李兄想要比斗些什么呢?”
  先是痛斥杜甫,然后又面露微笑,最后又是惊叫又是变脸,这猴王,可真叫自己捉摸不透啊。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捉摸不透,李白对胡孙的惺惺相惜之情,却是更重了!
  他自认江湖气很重,故而,交友之时,首要的标准便是对方不拘小节!
  更何况,这还是只猴王,更难得的是,这猴王似乎博古通今,见解独特,只要是个话题,他都能和你找到共同语言,针砭时弊,一针见血!
  看到胡孙这副模样,他哪里不知对方的心思,心底不禁暗暗感慨。待感受到一旁站着的,似乎还余怨未消的杜甫,这才赶忙想起,还有这么一位老哥呢。
  “杜兄,你认为此事如何?”
  杜甫此刻真是恼丧的厉害。
  出世以来,他才华横溢,诗画双绝,走到哪里不得被人高看一眼,不得受到士子们的一致称赞。
  但,如今,偏偏折在了一个猴子手下,传了出去,他简直要被同行的文士笑死!
  此刻李白这么一问,正好勾动了他的伤口,他想也没想,当即便咬着牙齿应了下来。
  “斗!跟他斗!叫他知道,什么是山精野怪和诗仙诗圣的区别!”
  “好!既然如此,这考验一事便就此决定。
  猴王,你也听到了,我这杜老兄,对你的意见可大的不是一般呢。”
  李白看看杜甫都五十多岁的老汉了,却在声名之事上颇为执着,跟个小孩子似的喜欢赌气,一时有些莞尔。
  胡孙摊手轻笑,不发一言。
  身为文人,李白平日里酷爱饮酒作诗,如今至交好友在身旁,再加上自己欣赏的异族也能并肩,他心中斗诗的欲望强烈到极致!
  他很期待,一只灵智开启的猴子,能够做出何等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来!
  他更期待,自己游历名山大川,结交知己良朋如此之多,诗文上的造诣,究竟又是达到了何种境界!
  顿时,他仰天扬颈,自口中洪声高言!
  “猴王你乃异族之首领,观你四肢灵活,暗蓄内劲,想必天生神力!李某固然嗜好武学,但贵在有自知之明,如此,便不在猴王面前班门弄斧了。
  但,除此之外,李某平生钟爱,却有两物!一者喝酒,一者便是斗诗!
  喝酒之事,容后再谈,今日我要考验猴王的,便是这博古通今,作诗成对!”
  作诗成对么?
  在这个世界上,老子敢认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
  你知道有《唐诗宋词三千首》么?
  你知道有千字文,知道有《试文杂谈》等一系列书籍么?
  乖乖,中华上下五千年,不敢说所有精华都被流传到现代了,但从小时候起,国家却也是对这传统文化抓的极紧的!
  这一方面,胡孙更是小时候就喜欢。
  此时听李白谈起,他当真是开心的做梦都要笑醒!
  “斗诗么?胡某不才,虽未入过这私塾学堂,但对这五言七言绝句,还是略有耳闻的……”
  这个时候了,也叫老子装一回十三吧。
  他十分骚包的想道。
  可这一次,老天似乎不愿意给他这个机会,他嘴边的笑容还没有放大呢,那边李白的嘴里,却又吐出一阵话语来。
  “若指定东西斗诗,未免流于俗套,落了下风。我辈学子,以天为被,以地为床,风声雨声便是最好听的音律,飞鸟高山便是教授知识的老师。
  这样吧,今日逢着猴王,咱们就将这斗诗的规矩变上一变。不妨,一边谈天说地,一边趁着诗性斗上几首。谈到什么说什么,不许指定。限时十息,过时者便算输!
  此次斗诗,采用三局两胜制。为表公平,我二人要获胜,必须各自胜猴王两局,而猴王只需胜我与杜兄总共三局便可……”
  谈天说地之间斗上几首诗……
  李白,你特么说的是人话么……
  你当谁都成天没事爱吟上几首诗当饭吃?
  胡孙有点哑火。
  但杜甫这孙子,却是正中下怀,双眼中的嫉恨之色转瞬不见,一把握住李白手腕,便兴高采烈赞同起来!
  这不选题斗诗,看似平常,其实最最考验一个人的才思敏捷程度,给你一个指定的东西,叫你去想去作诗,那不叫本事,谈天之时,随口之间你能出口成章,一心二用,限时成诗,那才是能耐!
  “李兄高明!我谅这猴子肚子里也没多少墨水,这一次,就叫他知道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山外有山!”
  尼玛!
  小看谁呢!
  老子好歹也是穿越过来的新新人类,不说多比你吃了两年肯德基,看了两年比基尼吧,但好歹也是背过唐诗三千首的选手!
  等着瞧吧!
  非得叫你知道啥叫天外有猴才行!
  隐藏在胡孙体内的男儿本色被激发出来了。
  他的征服欲望,也开始极度膨胀。
  老子倒要看看,当年的北大高材生,跟你这群酸掉文袋子的家伙相比,能差在哪里!
  “开始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为了在杜甫面前不弱了风头,胡孙豪气干云大喊一声。
  “好,既是如此,那我可就开始了。”
  李白春风得意,脸上沉醉与狂热之色溢于言表。
  “此次猴王你找我二人上山,必然是为了给众猴教授文学与武功。
  但在此过程中,我确实不得不冒昧的问一句,在这偌大的山林之内,已是你一家独大,金猴称王,缘何,还要再叫他们接受人类知识呢?
  洞天福地,夏可避热,冬可暖身,既是占据天险,缘何不让他们自由自在生活下去,非要秣马厉兵。
  素闻百兽之中,以猴子最为天资聪颖,最为安逸温驯,最为不喜争斗,为何,你偏偏要带他们走这条路呢?”